臨泉青創輕紡產業管理有限公司依據《臨泉縣中原輕紡產業園獎補辦法》(臨政辦〔2018〕26號)文件精神,向我局提交項目獎補資金申請,我局按照文件規定會同縣財政局及時對該企業的申請進行了審核,審核情況如下:
一、廠房補助
該公司申請金額為709.8309萬元,按照臨政辦〔2018〕26號文件規定廠房補助不能超過土地出讓金。該公司繳納土地出讓金273.701萬元,實際應補273.701萬元。
二、項目前期費用
該公司申請項目前期費用補助41.9992萬元,實際應補41.9992萬元。
三、設備補助
該公司申請金額為193.1136萬元,經審核有一臺設備與發票型號不符,不予認定。實際應補金額192.0336萬元。
上述三項合計應補金額為507.7338萬元,現予以公示。公示期為7天(2020年6月29日—2020年7月6日)。公示期間,如有異議,請于2020年7月6日前以書面形式(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)向縣經信局辦公室反映(直接送的以送達日期為準;郵寄的以郵戳為準),過期不予受理。
臨泉縣經濟和信息化局
2020年6月29日